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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飞鸟】这些常见话术全是诡辩笔记 and 摘要

2026-03-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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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飞鸟】这些常见话术全是诡辩~识别和成为杠精的一百种技巧_哔哩哔哩_bilibili

滑坡谬误

自增強滑坡

eg: 今天你允许孩子用萝卜刀捅人

那明天孩子就会去用真刀捅人

所以这种玩具武器根本就不应该存在

核心:

认为这个行为虽然没问题

但是这个为会培养一种倾向

促使更严重的行为发生

所以那个没问题的行为也不应该有

注意:就像这种行为上的自增強,本来就是有可能出现的,你要是把它当做一个可能存在的因素,参与讨论,那就是正常的辯论。但你要把它作为肯定出现的或者说唯一的论点那就是诡辩了

因果链

eg: 我好想玩游戏啊

玩游戏=上瘾

上瘾=没时间学习

没时间学习=考不上大学

考不上大学=找不到工作

找不到工作=饿死

所以

玩游戏=饿死

核心:

把每个步骤中可能出现的因果

当成了必然出现的因果

来去否定最初的那个因

定义扩展

eg: 我觉得不能虐待动物

那你就别吃肉了!

把“虐待”这个词的定义进行了扩展

模糊边界

eg: 我觉得不能虐待动物

如果这就算虐待的话

那你阉割动物也算虐待

所以就不应该有虐待这个说法

很多事情的边界其实本来就是模糊的

但边界模糊不等于没有边界

利用这一点进行诡辩

把模糊说成不应该有差别

泛化

eg: 我不想生孩子!

如果大家都像你这样的话

人类就灭绝了!

这个方法就是把一个个体的行为强行扩展到整个团体,从而否定个体

稻草人谬误

稻草人谬误,是在争论中不回应对方真实观点,而是先把对方的主张歪曲、夸大或简化成一个更好攻击的“替身观点”,再去反驳这个替身。

它的本质是偷换讨论对象:

用被扭曲的立场替代原本的立场,从而制造自己已经“驳倒对方”的假象。

eg: 晚上出门不安全

你凭什么不让我晚上出门!

诉诸动机

诉诸动机诡辩,是在讨论一个观点是否成立时,不去评估论据本身,而是把焦点转移到说话者“出于什么动机”——用揣测或指控动机来否定结论。

它的本质是偷换判断对象:

“这个人可能别有用心”替代“这个观点有没有道理”。

eg: 有的up做慈善

你是不是把他们当成赚流量的工具!

虽然你做的事情没错

但是你的动机不纯

就是虽然我的行为有问题

但我的本意是好的

eg: 有个熊孩子把你的手办摔坏了

你指责孩子

结果家长说

你看他又不是故意的

一个就是诉诸动机。他说孩子虽然行为上犯了错误,但本意不是坏的。

第二个他是在说你认为孩子是故意把你的办摔坏的,你才指责孩子,所以他才会说他不是故意的对吧

但是你有说过你认为孩子是故意的了吗

没有

孩子不是故意的,我就不能生气了吗

难道还必须得他故意才行啊

以偏概全

eg: 吸烟有害健康

李大爷抽了八十年烟了还活着呢

根本就不足以证明,吸烟对健康没有危害

当一个人说的话是宏观的或者笼统的,就可以找一个极端个例来反驳

反打就是否认个例

对方还是说了一个笼统的概念

举个例子,说出个具体的来

再找个例的缺陷,是这个人自己的问题

我们把这个宏观的现象,放在具体某个个例上的时候,那这个宏观现象的表现就不明显了,可能是那个个体自己的问题更明显。

举个例子时就赢了

幸存者偏差

核心技巧是忽略分母

eg: 艺考生很难成功

明星里80%都是艺考生

但是我们引用的有问题,我们说的全是幸存者,刻意忽略了一共有多少艺考生

红鲱鱼谬误

是在讨论中故意把话题从原本需要回答的问题上转移开

抛出一个看起来相关、实际上与结论无关的新话题,

让注意力被带走。说话人并不真正回应核心论点,

而是用这个“跑题的议题”占据时间和情绪空间,

制造自己已经充分回答、充分反驳的错觉;、

eg: 昨天我救助了一只流浪狗

你怎么热心

怎么没见你去福利院照顾老人

技巧上限取决于使用者的想象力

诉诸权威

诉诸权威诡辩的本质,

是把“这个观点本身有没有证据、有没有逻辑”

偷换成“说这话的人是不是大人物、专家、名人”。

它不是用权威提供的论据来支持结论,

而是直接把权威身份当成论据,

好像“某某说过”本身就能证明命题为真,

从而用人的地位、名气、头衔替代了对事实和推理的审查

反说比较适合挖坑

还有一个巧妙的稻草人谬误,就是男主把“赞同xtl的话”在州长潜意识里曲解成了“赞同xtl”

重点是问题变成了引用的人的身份问题

一句话是对是错不取决于是谁说的

诉诸人身

这个电影不好看

你那么懂你怎么不去拍一个

你行你上的逻辑,是错在评论一个东西并不需要制造那个东西的知识,但你也不能毫无知识啊, 你需要品鉴那个东西的知识

我评价冰箱

我还需要会制冷吗

诡辩和对错没关系。诡辩指的是逻辑不通,逻辑不严谨,逻辑不自洽,但那个结果不一定是错的。

不当类比

把只在表面相似、在关键点上完全不同的两件事

强行当成“同一种情况”,

然后把其中一件事的结论硬套到另一件事上。

它常见的错误点是:

只抓住一两个好说的相似点;

忽略两者在因果结构、风险大小、可选择性、

背景条件上的重大差异;

类比这个事就不适合用来辩论,它只是适合用来科普而已

过度简化因果

这是一种「单因归因式诡辩」,

用一个抽象的大词(爱、努力、能力、觉悟)

把复杂、多因素的现实压扁成单一原因。

它把“所有细节因果的分析”偷换成

“我找到一个终极本质词”,听上去很深刻,

实际上既不可证伪,也不解决任何具体问题,

只是转移责任、终止思考。

因为论述一件事,小明是停留在夫妻沟通那个层级的,我们不能跳脱到外层来说

但是用外层的大道理去笼统的归因是不对的

但其实关键的那一句是没道理的

进阶

整体上说的都没毛病,但是其实关键的那一句是没道理的

语言的模糊性

白马非马

“是”在这里有两种意思:

A属于B这个大类的一种

A和B完全等同

以下哪个说的是正确的

A:鲁迅真名周树人

B:战国最后被秦国统一了

C:三国演义是一部章回体小说

D:以上都错

高级

他做的一切事情都是合法合规合理的,但是他就是在作恶

诡辩的根本目的是:不管事实如何,就是为了贏

比如说刨根问底,试探对方的知识边界,是一种压迫式追问

要求证明一个东西不存在

要比证明一个东西存在要难的多啊

不要自证 不要自证 不要自证 重要的话说三遍

说白了所谓的高阶技巧,要么是引导对方多说,要么就是让对方词穷、

转移话题小技巧,文字提取

就是从他的话里提取一个字或者词,然后对那个词进行回应

快速转移话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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